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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常见问题解答的通知

2021年09月28日

2019年6月28日,审计署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常见问题解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就各级审计机关实践中出现的理解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做出了解答,具体内容见下:
审计署办公厅文件

审办投发〔2019〕59号

审计署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常见问题解答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派出审计局、各特派员办事处、各直属单位:

     《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以下简称《意见》)实施以来,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围绕全国审计机关投资审计专题会议的精神,努力推进投资审计工作“三个转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实践中也出现一些认识理解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的问题还具有一定普遍性。为此,我们以问答的形式梳理出投资审计中的13类常见问题及其主要表现,并按照现行制度提供了规范做法。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常见问题解答》予以印发,供在工作中参考。

 
问题一

在履行法定程序方面,投资审计容易出现哪些问题?应该怎样对待和处理?
【解答】主要表现形式:未按规定程序将投资审计项目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在审计项目计划外开展投资审计事项;未按规定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相关事项未按规定在审计组内讨论,或未经复核、审理;实施审计后,未按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
规范做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意见》要求,各级各类投资审计均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
第一,要根据法定职责权限,在调查审计需求和评估审计资源的基础上,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经本级审计委员会批准并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制定,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应先履行审计项目计划审批调整程序,并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省审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要严格遵守审计业务规范流程,按规定及时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组在起草审计报告前,对重大事项要进行集体讨论并形成明确意见,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在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应依次提交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复核、审理部门审理。审计机关应当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
 
问题二
在审计职责权限方面,投资审计容易出现哪些问题?应该怎样对待和处理?
【解答】主要表现形式:超越审计权限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处理;介入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参与投资项目概(预)算编制、标底审核、材料价格认定、隐蔽工程验收签字等决策和管理环节。
规范做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意见》要求,审计机关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
第一,对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和党的纪律规定的事项,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第二,审计机关不得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各级审计机关要厘清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审计监督职责界限,坚决退出各类带有管理职能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和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工程结算等管理活动。
第三,要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加强对政府投资、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揭示政府投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投融资及建设管理秩序,促进营商环境的改善,提高政府投资绩效。
 
问题三
在审计对象范围方面,投资审计容易出现哪些问题?应该怎样对待和处理?
【解答】主要表现形式:超越审计工作实际需要,随意扩大审计对象范围、收集个人信息、查询个人银行账户和扩大审计追溯时间等。
规范做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意见》要求,审计机关要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确定审计对象、时间和范围,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账户查询、延伸审计、审计处理等行为。
 
问题四
在投资审计“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中,容易出现哪些问题?应该怎样对待和处理?
【解答】主要表现形式:部分审计机关脱离实际,片面强调数量任务,审计项目数量严重超过审计资源承受能力,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规范做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意见》要求,审计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确保质量”的原则,加强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促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大有效投资、优化供给结构、提高投资绩效。
 

问题五
在投资审计“从单一工程造价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转变”中,容易出现哪些问题?应该怎样对待和处理?
【解答】主要表现形式:部分审计机关专注于造价审计,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设备材料采购、征地拆迁等审计的深度不够、广度不宽,审计项目资源环境保护情况、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内容关注不够,工程建设领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揭示力度不够。
规范做法:按照《意见》要求,审计机关要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第一,投资审计应涵盖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投资决策、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建设财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管理、材料设备管理、建设用地和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结算、公共投资绩效审计等主要内容。
第二,积极开展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努力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第三,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揭示和反映问题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督促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单位落实责任,促进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揭示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问题六
在“从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中,投资审计容易出现哪些问题?应该怎样对
待和处理?
【解答】主要表现形式:“发展、法治、改革、绩效、绿色”的投资审计理念尚未完全树牢;运用现代工程建设和信息化新技术解决投资审计实际问题的成效不够显著;缺少既懂工程审计又懂数字化审计的复合型人才。
规范做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等要求,审计机关要不断创新审计理念、技术方法,实现投资审计理念、理论、制度、技术的现代化,努力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要以“金审工程”三期为依托,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化、智能化、模块化审计,大力推进大数据在投资审计中的运用,提高投资审计的质量和效率。要通过引进人才、培训交流等方式,加强工程审计和信息化审计复合型人才培养,使审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